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我院获批并负责执行的项目情况如下:
注:申请人可跨学院报名,但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必须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
一、申报条件
申报要求暂按《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详见链接中第五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2、攻读学位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
3、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推荐人选如网申时尚未满足要求,应由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学院需明确意见)签字扫描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章)
二、第二批申报及选拔时间安排
1、2024年8月16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项目组,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请于8月16日前提交以下电子档材料至邮箱li_bo@lzu.edu.cn)
①附件1:推荐人选名单电子版;
②推荐人选名单签字盖章扫描版;
③附件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④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原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_bo@lzu.edu.cn)
2、2024年8月23日前:各项目组将材料发送至国际处。
3、2024年8月23-31日:通过国际处网站发布关于拟推荐人员公示名单。
4、2024年9月1-5日:
①被推荐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申。创新项目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及要求、系统操作指南及模板下载等详见《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②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被推荐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请于9月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的提交。
5、2024年9月6-1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申请人的电子档申请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
6、2024年9月11-15日:网上录入“单位推荐意见”并打印,开具单位公函,打印人员推荐名单,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寄送申请材料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完成。
7、2024年9月20日-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咨询方式
项目主持人:李勃,li_bo@lz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王阿菊,0931-8915626
附件:
1.推荐人选名单电子版
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3.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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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